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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五点的海底捞,你敢去吗?

BJB 橙雨伞 2019-03-30



想象一下,凌晨五点。


你好不容易加完班,准备和朋友去大吃一顿。席间去洗手间,却赫然发现门缝中有一个手机正倒着偷拍你。


这就是咸阳的南女士,11月12日凌晨五点多在海底捞就餐所经历的事。


据都市热线报道,南女士在海底捞就餐中途去洗手间,遭到海底捞男员工尾随并偷拍


图/都市热线


根据环球网的报道,该男子被抓后,在现场放声大哭,还不停地抽自己嘴巴。他说自己就快结婚了,他当时只拍了6秒的视频,现在已经删除了。


目前,该员工已被辞退。警方对他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。


“这位女士,请问您如厕满意吗?”


海底捞于1994年成立。


根据官网数据,截止2017年底他们在国内拥有300多家餐厅、超过50,000名员工和2500万的注册会员。


2018年更是在香港挂牌上市。



它之所以能在繁多的中国美食中脱颖而出,除了其地道的四川火锅,最让人称道的还是宾至如归的服务。


图/海底捞官网


毕竟在国内想靠做餐饮出头,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

上到胡同里预约到明年的私房菜馆,下到犄角旮旯无照经营的苍蝇馆子,真的是没有最好吃,只有更好吃。


或许正因为是这样,“偷拍”事件刚爆出,网友们就开始“质疑”海底捞的“贴心”服务了:


网友1:按海底捞的服务理念,这明显应该是去送厕纸的。


网友2: 海底捞店员服务时发现女顾客散发臭鱼味,为彰显服务水准尾随厕所进行妇科检查。


网友3:海底捞以贴心的服务著名,可能是考虑到女顾客想回顾自己如厕的景象,所以男店员就录下来了。


图/微博截图


也有网友好奇一向以“危机公关”闻名的海底捞,这次会怎么处置这场危机。


图/微博截图


当然,还有网友表示:男店员偷拍女顾客,错的不是海底捞,是人心。


图/微博截图


这次还能“收买”人心吗?


毕竟,这并不是海底捞第一次遭遇到公关危机了。


以往的流程是:迅速认错,依法办事,体谅顾客,感恩消费者……别的不说,呈现在消费者面前的就是一副勇于承担责任的形象


“我们十分歉疚,在此向各位顾客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。”


“我们十分歉疚和自责。”


“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。”


同样诚恳的态度,“这锅我背,这错我改”,使得舆论很快就转向了正面。



图/微博截图


这也是为什么有网友认为,海底捞式的道歉实则是转移大家的注意力。后续的食品安全究竟要怎么监管?海底捞要具体出台什么样的措施去整改?却很少再有人过问了。


此次“偷拍”事件中,海底捞工作人员一开始所表现出来的态度,让人惊讶。


我们只知道他是在有打扫洗手间,他没有在拍,我也不知道这个员工目前是哪个员工,有什么需要你直接去派出所就可以,我们店长也在那里。”


“我不知道这件事,也不方便透漏相关联系方式。”


图/微博


虽然警方后来查证,偷拍者刘某确实为海底捞的工作人员,但是海底捞也仅仅是辞退了该员工,对于赔偿及后续整改事项只字未提。


海底捞不仅没有在第一时间出来查明事实、承担责任,事后的处置也只是停留在——辞退员工,这个层面。


这避重就轻的做法,不得不让人气愤:偷拍难道仅仅就这么草草了事了吗?


员工偷拍顾客,海底捞可以免责吗?


作为一家以服务闻名的餐饮行业,对于自身员工“偷拍”的行为,处罚力度和态度,有待商榷。


随着警方介入后,相关负责人表示:该员工的行为违法了公司管理条例,因而被停职。


图/微博

但是之后呢?


是否会对被偷拍者进行赔偿和提供后续的心理辅导?是否会对公司员工进行整顿和培训?如何加强内部管理?


这些具体的措施一个都没有。


这时候怎么不见海底捞“专业”的服务态度了?怎么不见“情真意切”的致歉信呢?难道不是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海底捞“服务第一,顾客第一”的招牌吗?


图/微博


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,不仅使得被偷拍者申诉无门,更导致了此类行为的惩罚力度相当低。



橙律师就海底捞此次能否免责,做出了详细解答:


首先,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治安拘留处罚。


海底捞作为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,其是否要担责,取决于几个因素:


其一,该男店员(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)是否是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侵犯ta人合法权益,致ta人损害;


其二,海底捞员工手册,单位规章制度有无相关安全生产流程与相关管理规定,以及必要防范措施(比如公共地方安装监控,安全防范须知,地湿了有没有及时拖干并在明显位置放置安置提示,厕所门坏了有没有及时维修等等),员工入岗前入岗后有无定期不定期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;


其三,事件发生过程中或者之后,海底捞有无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被害人损失的继续扩大,并及时对被害人诉求进行回应,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取证。


如果全都做了,则证明其基本没有过错,无需担责。


但通常而言,多多少少都会有没做到的地方,如果真的起诉,被害人也是可以将单位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的,具体的是否需要担责以及担责的比例,取决于案件的证据材料。


写在最后


伞君不禁想起了前段时间发布的《复旦学生在厕所偷拍女生?》一文,偷拍者受到的仅仅是警告处分,而在宿舍使用吹风机则受到记过处分。



这不禁让人大呼:“太离谱!”


对于“偷拍”的低调处理,一方面或许是因为中国的一种“耻辱文化”,觉得这种事情太过私密,上不了台面,所以不好“高调”处理。


但另一方面,这也折射出了社会对于女性的不尊重,以及权益保护的忽视和缺失。


尽管也会有声音呼吁将这种行为纳入到刑事处罚的范畴内,但是这些声音却始终“雷声大,雨点小”;除了人微言轻外,偷拍猥亵等行为的取证和抓捕也并不容易。


在这次的海底捞事件中,南女士及时发觉,再加上身边有弟弟的帮助以及监控录像的记录,刘某才得以被警方抓住并受到行政处罚。


监控录像里的男店员

图/都市热线


但是有多少的被偷拍者能够及时发现呢?就算是发现了,但是孤身一人,身边又没有其他证据,有多少女性敢出来与偷拍者当面对质呢?


所以说,杜绝“偷拍”这种行为还是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,我们也期待着在后续的处理中,能得到让人满意的结果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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